人之自然本能.(39)骨髓移植

骨髓移植

骨髓移植手術似乎更展現了現代醫學之高明,而且已達出神人化的境界;醫生說:『人體的骨髓只要十四天的時間即可再生的。』真的如此嗎? 或許我們經常聽到有人喜歡用「精髓」兩字來形容某一件事物的最高境界,而卻用「皮毛或膚淺」來形容人對某事物的認知不足,亦表示簡單之意;

而今現代醫學對於屬於」肌膚」的腿部細胞都無法令它再生,一旦當有了潰爛時,則須截肢了事,而且亦無法使臟腑的細胞再生的情況下,又如何讓人體最精髓的骨髓再生呢?也許是骨髓是在骨骼里看不到,而且骨髓又不會反駁,任憑醫生怎麼說,應該都是對吧!

假如人體骨髓能再生的話,就讓病人自己的骨髓再生,又何必移植給他呢?還有,有如婦女生了幾個小孩後,由於臀部的骨髓被胎兒大量攝取,而導致骨質疏鬆而使臀部特別肥大,假如骨髓於十四天能再生時,應該就不會因多生幾個小孩,而導致骨質愈疏鬆,而使臀部愈肥大的現象啰!

或許醫學的進步與權威,最終目的應該是能真正幫助病人恢復健康,享有一個健康人的正常生活吧!若只能讓病人多活幾天,或是於苟延殘喘的情況下多活幾年又有何用呢?其實對一個飲食嚴重錯誤和大量服用藥物下而導致骨髓快速流失的人,即使給予再大量的骨髓時,仍將很快又流失,何況骨髓移植所植入的骨髓都只是極少量,那又能讓病人維持多久的生命呢? 俗語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那麼所有捐贈骨髓的好心人,是否好心無好報,或是救人不成,自己反而成為一個體弱多病的人呢?

我於《不生病之真法》一書中曾強調:『骨髓是人體生命之源。』人體的造髓(包括種種的內分泌)、造血、免疫力、免疫細胞、自然治癒本能以及人體每天所攝取的酸毒等,都靠人體骨髓一點一滴的釋出來完成,當骨髓耗光時,人也就魂歸西天了。

譬如:通常癌症病人於末期時,當所有藥物都無法止痛,最後醫生只好施以嗎啡注射,剛開始-個月注射一支 嗎啡針可立即止痛,接著就必須一個禮拜注射一支嗎啡針 才能止痛,注射嗎啡的作用就是調用人體骨髓,而人體骨骼就是骨髓的銀行,俗語說:『有借沒還,再借困難。當如此大量借支下,骨髓將很快耗光,當人體骨髓完全耗光後,即使一天注射十幾支嗎啡針也止不了痛,終於使病人痛苦得在地上打滾、痛苦掙扎而死。

我有位遠房親戚,因較少連繫,當我知道時已是肝癌又延伸到胃癌,而且已是末期,而送往高雄長庚醫院,我的母親要我帶她去探病,我這親戚的女兒非常孝順的告訴醫生說:『不論花多少錢,只要能讓我的母親多活一天就行。』這醫生只好每天都幫我這親戚注射嗎啡針,如此連續注射十多天後,卻主動告訴她的女兒,說;『我認為不能再繼續注射嗎啡針了,否則火化後將撿不到骨頭了。』

台北有個自然療法協會所發行的月刊中,其中有一期的內容中曾強烈指責:『骨髓移植是一種最霸道的醫療行為。』此協會會如此強烈指責,必然有他的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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