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九候論篇第二十

黃帝問曰,余聞九針於夫子,眾多博大,不可勝數。余願聞要道,以屬子孫,傳之後世,著之骨髓,藏之肝肺,歃血而受,不敢妄泄。令合天道,必有終始,上應天光,星辰曆紀,下副四時五行。貴賤更互,冬陰夏陽。以人應之奈何,願聞其方。

黃帝問,我聞九數自夫子處甚多,精深博大,無法盡陳。我希望能聞其大要,來傅給子孫,傅給後世,銘記於骨中,深藏內心中,且願飲血立誓,絕不傳不肖之徒。

其理必合天地之道,有始有末,上對應日月星辰之曆數,下符合於春、夏、秋、冬四季及陰陽五行的變化。其孕含吉凶之變化,春為陰夏為陽,如以人對應之如何?請老師為我說明吧!

歧伯對曰,妙乎哉問也。此天地之至數。

歧伯回答道,真是高妙的垂詢,這乃是天地間至深的數理。

帝曰,願聞天地之至數,合於人形血氣,通決死生,為之奈何?

黃帝說,請將天地間至深的數與人體氣血配合起來,來了解人的生死奧妙,這方法又如何呢?

歧伯曰,天地之至數始於一,終於九焉。一者天,二者地,三者人,因而三之,三三者九,以應九野。故人有三部,部有三候,以決死生,以處百病,以調虛實,而除邪疾。

歧伯答道,天地之至數其始於一,而終止於九。一者為天,二為地,三為人,如此三倍三數而有九候,來決定死生,來治療百病,來調合虛實,來去除病邪。

帝曰,何謂三部?

黃帝問,何謂「三部」之意呢?

歧伯曰,有下部,有中部,有上部。部各有三候,三候者,有天,有地,有人也。必指而導之,乃以為眞。上部天,兩額之動脈。上部地,兩頰之動脈。上部人,耳前之動脈。中部天,手太陰也。中部地,手陽明也。中部人,手少陰也。下部天,足厥陰也。下部地,足少陰也。下部人,足太陰也。故下部之天以候肝,地以候腎,人以候脾胃之氣。

歧伯回答,三部分上、中、下三部,兩每部又各有三候,此三候又以天、地、人三位來區分。必須用手指來指示,方可知其真位。

上部之天部,位在兩額側足少陽膽經上之懸厘,曲鬢位為足少陽脈氣所在。上部之地部,在兩頰下之人迎脈處,為足陽明脈氣所行之處。上部的人部在耳前動脈位處,為手少陽三焦脈氣所行之處。

中部也分天、人、地三位,其天部位在手太陰肺經經渠位,為肺氣之所在。地部就是手陽明經的合谷位,為大腸脈氣所在。人部位在手少陰心經之神門位,為心脈之所在。

下部也分天、人、地三位,其中下部的天位,在足厥陰肝經之太沖位,為肝氣之所在。下部之地部,在足少陰太溪脈之處,為腎氣之所在。下部之人部,在足太陰脾經的箕門位或足陽明胃經之沖陽位,因此下部之天位以診察肝藏,地部以診察腎臓,人部以診察脾胃之功能。

帝曰,中部之候奈何?

黃帝問,那中部是作什麼呢?

歧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肺,地以候胸中之氣,人以候心。

歧伯回答,中部也是有天、人、地三位,天位以察肺,地部診察地氣如何,人部可診斷心臓。

帝曰,上部以何候之?

黃帝問,那上部又可察出什麼呢?

歧伯曰,亦有天,亦有地,亦有人。天以候頭角之氣,地以候口齒之氣,人以候耳目之氣。三部者,各有天,各有地,各有人。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三而三之,合則為九。九分為九野,九野為九藏。故神藏五,形藏四,合為九藏。五藏已敗,其血必夭,夭必死矣。

歧伯回答道,它也分天、人、地三位。天部來診斷,頭角內的循環,地部來察口齒的運轉,人部來察耳目之功能。

所以人身分三部,其中每部又分天、人、地三位,因此有三而有天,有三而有地,有三而有人,三的三倍合而成九數。如果區分九位為九處不同之地,那九地合於人體內之九臓,即肝、心、脾、肺、腎臓,加上頭角、耳目、口鼻、胸腔四臟,合為九臟。所以人的精神藏於五臟之中,人的外形藏於四臟之中,共為九臟之源。其中若五臟之衰敗,則面上之氣色必凶,失其常色乃為必死之候。

帝曰,以候奈何?

黃帝問,那診察三部九候的目的又是什麼呢?

歧伯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痩,以調其氣之虛實。實則寫之,虛則補之。必先去其血脈,而後調之。無問其病,以平為期。

歧伯回答道,有了三部九候之位,以此為標準,來度量其體形是否太肥或太瘦,依此來調理其臟氣之虛實。遇實症則用瀉法,遇虛症用補法。治時先放去血瘀之脈處,再來調理,不須去了解病人的病情,只須調節其過實或過虛之臟,使其正常為最終目的。

帝曰,決死生奈何?

黃帝問,那決定病人死生之法又如何?

歧伯曰,形盛脈細,少氣不足以息者危。形痩脈大,胸中多氣者死。形氣相得者生,參伍不調者病。三部九候,皆相失者死。上下左右之脈相應,如參舂者病甚。上下左右相失不可數者死。中部之候,雖獨調,與眾相失者死。中部之候相減者死。目內陷者死。

歧伯答道,病人體形碩大而脈反細小,兼之呼吸短促者病危矣。病人體形消瘦脈卻反大,兼又胸中脹滿者必死。

凡人外形與脈氣相符合者生,參差不調和者乃病也。凡三部九候之脈皆失者死。又全身上下左右的脈出現有的正常,有的失常,此人已病也。若到了上下左右的脈皆失,無法度衡量者亦死。中部之脈氣正常,而上部下部脈已失,此人亦死,如中部之脈象愈弱,亦主死亡,凡目眶內陷者亦死。

帝曰,何以知病之所在?

黃帝問,如何才知病之所在呢?

歧伯曰,察九候獨小者病,獨大者病,獨疾者病,獨遲者病,獨熱者病,獨寒者病,獨陷下者病。以左手足上,上去踝五寸按之,庶右手足當踝而彈之。其應過五寸以上,蠕蠕然者不病。其應疾中手渾渾然者病,中手徐徐然者病。其應上不能至五寸,彈之不應者死。是以脫肉身不去者死。中部乍踈乍數者死。其脈代而鉤者,病在絡脈。九候之相應也,上下若一,不得相失。一候後則病,二候後則病甚,三候後則病危。所謂後者,應不俱也。察其府藏,以知死生之期。必先知經脈,然後知病脈。眞藏脈見者勝死。足太陽氣絕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

歧伯回答道,如診察九候脈氣獨有一處呈微小狀者此部必病。獨有一處脈大者,該處亦病。獨有一處急數者,這就是病處。獨有一處脈遲者,其部亦病。獨有一處脈浮者亦病。獨有一處脈細小者,其亦病。獨見一部凹者,也是有病。所以診何脈知其失常乃知病處。

又可用按住病人足踝上方五寸之處,彎起右手手指使平齊,抵住足踝,敲打該處,若迴音能傅到左手且按處有蟲在蠕動似的感覺,則此人健康無病。如果傳音過快,有如水涌般,使人覺得刺激很強,則為有病兆。若傳音很慢,病人反應遲鈍者,亦有病。若迴音不能傳到左手五寸處,或敲打也不會反響者,此人必死。又病人病至肉消骨軟,且無法走路者亦死。

診察出病人中部之脈忽快忽慢者,亦為死症。如果脈呈代而鉤狀,也就是脈跳動時常一止,而且脈形如長鉤一樣,有力而滿溢狀,就表示病邪居在經絡上。是故三部九候之互相呼應,上下一致,切不可不協調。其中一候脈失常則有病,二候之脈同時失常,則病嚴重了。若三候之脈均失常,則病已危矣。一旦能察其臓腑之病根所在,就可測出病人的生或死之期。所以醫師必先知何為正常之脈,方可區分出何為病脈。凡一見真臟脈知為何臓病,從而推知所被克之時節,而預知其死亡期。又如病人的足太陽脈氣已無,其足必屈曲而不直,死時眼向上吊。

帝曰,冬陰夏陽,奈何?

黃帝間,所謂「冬陰夏陽」的意思是什麼呢?

歧伯曰,九候之脈,皆沈細懸絕者,為陰,主冬,故以夜半死。盛躁喘數者為陽,主夏,故以日中死。是故寒熱病者,以平旦死。熱中及熱病者,以日中死。病風者,以日夕死。病水者,以夜半死。其脈乍踈乍數,乍遲乍疾者,日乘四季死。形肉已脫,九候雖調猶死。七診雖見,九候皆從者不死。所言不死者,風氣之病,及經月之病,似七診之病而非也。故言不死。若有七診之病,其脈候亦敗者,死矣。必發噦噫。必審問其所始病,與今之所方病。而後各切循其脈,視其經絡浮沈,以上下逆從循之。其脈疾者不病,其脈遲者病,脈不往來者死,皮膚著者死。

歧伯回答,三部九候之脈,如果都呈細小若有若無時,就是陰脈,如冬天一樣,一旦如此則病人必於半夜死亡。如果脈呈盛大急躁,呼吸短促者為陽脈,如夏日一樣,則必在中午死亡。所以往來寒熱的病,都是在早晨死。中焦熱盛及但熱不寒之病,都死在中午。得風病死者,都在黃昏死。得水腫病者,都在半夜死。脈形呈忽快忽慢,時強時弱者為脾氣已絕之脈,病人會在辰、戌、丑、未四個時辰轉換處死亡。體消肉脫時,即令三部九候之脈正常,病人亦死。脈如為大、小、速、遲、陷下等七種脈,若九候脈之同時出現此類之脈,有時亦不會死。這是因為是外感風寒之病,或女人月事之病,其像七診的病,但並非真的,才會如此不會有危險。若有以上七種之病脈,而脈中又無胃氣,此乃必死,此際會出現打嗝與噫氣等症,表示胃氣已絕。

因此吾人在診察病人時,必須細審病人開始病時的癥狀,還有現在病情的癥狀,然後再按脈來循經,察其經絡的起伏,經脈上行下行氣血走向,何者為順?何者為逆?舉凡脈速者必無病,脈氣來遲者必病,脈氣不來者必死。皮膚無油光潤澤,摩擦時會澀手指者,此為陰陽俱絕之徵,亦主死亡。

帝曰,其可治者奈何?

黃帝問,那些可以治療的,吾人用何法呢?

歧伯曰,經病者治其經。孫絡病者,治其孫絡血。血病身有痛者,治其經絡。其病者在奇邪,奇邪之脈,則繆刺之。留瘦不移,節而剌之。上實下虛,切而從之。索其結絡脈,剌出其血,以見通之。瞳子高者,太陽不足。戴眼者,太陽已絕。此決死生之要,不可不察也。手指及手外踝上,五指留針

歧伯回答,病在經上則治其經,用補瀉手法去虛實之症。病在表面孫絡上,可在其部位放血。血液循環有障礙時,造成身體疼痛,治在其病的經絡上。若病邪停在奇邪之腑,在奇邪之經脈,可利用刺在井穴上放血,及四肢青脈處放血之繆刺法。病人為瘦弱體力不足的人,其病沒有產生變化時,須用很恰當的刺法去病邪又不傷正氣。上實下虛的病人,須延著經脈察診,找出瘀結所在,針刺放血,以通其氣血。眼珠上吊者,表示太陽經的脈氣已絕斷,眼球上翻看人的病人,則是太陽脈氣不足狀。這些都是決定生死的要件,醫者必明察。

微信搜索公眾號:九鯉仙蹤
所有方劑僅供參考,不可傳播!謹遵醫囑,不得亂用!否則自負全責!
神農百草園 » 三部九候論篇第二十